农学院分工会工作职责
一、在院党总支和学院分工会的领导组织下开展工作,制定分工会工作计划并组织负责实施;
二、负责做好农学院教职工的文娱、体育、福利及评优表彰工作;
三、负责组织执行农学院教职工的集体决议和学院工会的决议;
四、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,组织教职工参与系民主管理。经常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,对院的各项工作提出合理性建议和意见;
五、管好分工会财务,按时收取和上交工会会费;
六、建立健全院工会会员档案。完成学院工会临时交办的工作。